【安慶日報】以司法職能助推高質量發展 ——宿松法院創優法治化營商環境工作紀實
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近年來,宿松縣人民法院把優化營商環境融入司法辦案全過程,高效化解涉企糾紛,幫助企業降低訴訟成本,全力營造護企安商的法治化營商環境,為企業的持續健康發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抓前端 問計問需靠前站
2024年3月13日,一場走心走實、幫助民營企業家防范經營過程中的法律風險座談會在宿松縣政協經濟委委員工作室召開。
“在與他人簽訂合同的過程中需要注意什么?”
“現在企業勞動爭議糾紛很多,想問一下,在日常經營中要注意哪些風險點,要采取哪些具體、操作性強的措施,能夠防范減少此類糾紛?”
“官司雖然贏了,但錢卻遲遲要不回來,該怎么辦?”
…………座談會上,面對企業家們提出的問題,法官們一一予以詳細解答。同時,法官們還從如何規范合同管理、勞動合同糾紛常見問題等方面入手,通過生動鮮活的案例,以案釋法,介紹了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可能存在的風險隱患,并對如何防范風險點、降低“執行不能”給予溫馨提示,增強了民營企業家的法律意識和法治觀念,
為了更好地護航企業發展,今年7月31日,宿松法院還在宿松經濟開發區成立了“園區法官工作室”。工作室將為企業提供法律咨詢、普法宣傳、糾紛調解、巡回審判等法律服務,并常態化開展送法進企業、進車間等活動,為企業發展問診把脈,防范化解企業在經營過程中的潛在法律風險。
“在工業園區設立法官工作室,是我們主動延伸司法職能,全力護航企業發展的一項重要舉措。”宿松法院九成法庭庭長陳施見說。
自工作室成立以來,積極探索形成了堅持三項原則、做到三個對接、建立六項制度的“3+3+6”工作機制,成功調解涉企案件3起,開展專題法律講座、送法進企業等活動7場次,發放宣傳資料1500余冊。
近年來,宿松法院立足審判職能,堅持“抓前端、治未病”工作理念,通過積極搭建工作平臺、主動入企問計問需、開展形式多樣普法宣傳活動等舉措,為企業“問診把脈”,以高標準保護提升市場主體安全感、以高效能治理激發市場主體活躍度、以高水平服務提高市場主體滿意度,讓法治成為營商環境的“最強內核”,護航民營企業行穩致遠。
聚合力 化危為機獲新生
今年9月,宿松法院通過靈活運用破產和解機制,順利促成一家瀕臨破產的日化企業起“死”回生,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宿松某日化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是一家從事日化用品、洗滌用品、汽車防護用品銷售的小微企業。由于該企業經營不善,導致經營困難,并因經營問題受到有關部門處罰,罰款一時無力支付,因而被申請破產。
就在企業面臨生死存亡之際,宿松法院根據企業法人與股東的申請和企業的實際情況,讓承辦法官及破產管理人實地察看了公司的實際狀況,走訪當地村委會和村民,發現該企業法人陳某的家庭確實困難,她一個人帶著3個孩子,還要照顧長期住院的老人,既要維持經營,又要照顧家庭,如果企業破產,該家庭就失去了生活來源。
鑒于該公司的現狀及陳某的困境,承辦法官充分利用“府院聯動”工作機制,聯合市場監督等行政部門,積極與陳某溝通協商還債解決方案。經多方努力,最終決定免除其加處罰息,并通過分期的方式繳納罰款,企業暫不實施破產,給企業一次化解危機破繭重生的機會。該公司也遵循和解方案,分期分批給付罰款,緩解了企業資金緊張的困境。
現如今,這家“浴火重生”的企業在相關部門、法院、企業自身等多方努力下,正逐漸重拾信心,步入良性發展的軌道。
近年來,宿松法院充分發揮“府院聯動”機制作用,在民事、行政、執行等多領域與行政部門建立起常態化聯席會議機制,同縣司法局聯合印發《行政訴訟案件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聯系制度》,牽頭制定《關于建立辦理破產案件府院聯動工作機制的實施意見》;同縣經開區、縣不動產登記中心等部門就低效用地處置、不動產容缺登記等工作事項強化協作,凝聚起創優法治化營商環境的強大合力,讓13家瀕臨破產的小微企業走出了困境、重煥生機,為企業營造了良好的發展環境。僅今年以來,就有3家企業通過破解和解拯救而“起死回生”。
融機制 開拓思路破僵局
司法實踐中,涉企案件往往會面臨執行難的困境。宿松縣法院創新開展“執破融合”改革,將符合破產的執行案件迅速轉入破產程序,在切實維護勝訴人合法權益的同時,最大限度拯救“執行不能”,助力涉執企業解除危困,為優化營商環境加裝“法治引擎”。
宿松某生態農業公司是一家從事生態恢復及生態保護服務和農產品生產、加工、銷售等業務的企業,因經營不善產生負債,導致系列民事糾紛,并最終進入強制執行程序。
在案件執行過程中,執行干警窮盡各種執行手段,發現該公司名下確無有效可供執行的財產,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經過合議庭研究,通過‘執破融合’的方式也許可以打破這個僵局。”宿松法院執行局副局長張素琪介紹,“執破融合”就是充分發揮執行和破產兩個司法程序作用,融合推進,讓有價值的危困企業再度重生,沒有價值的“僵尸企業”快速出清。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案件移送破產審查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規定,經申請執行人之一或者被執行人書面同意,可將執行案件移送破產審查。據此,宿松法院將本案執行情況告知申請執行人。債權人葉某以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為由向法院申請對該生態農業公司進行破產清算。
法院受理破產清算后,在對案情進行深入分析后,了解到該公司曾表達過和解意愿,稱會償還債權人葉某的債務,只是目前比較困難,一時難以償還。
“考慮到該公司仍有持續經營的可能,若簡單的‘一判了之’,宣告企業破產,不但不利于債權人的債權償付,更不利于民營企業的持續發展。破產重整或和解有利于最大程度地保護民營企業,亦有利于保護債權人的利益。”宿松法院民二庭副庭長付蓉說。
在屬地黨委政府的共同努力下,承辦法官與債權人、債務人多次溝通協商解決方案,經過不懈努力,各方當事人最終達成和解協議,僵局得以破解。
今年以來,宿松法院持續加大“執破融合”工作力度,建立“執轉破工作日報”機制,抽選執行、破產法官組建執轉破合議庭,強化審執部門聯動;成立民事、行政、執行涉企案件專業法官會議,針對在法院同時訴訟的涉企相關聯案件,判決前召開審判部門、承辦人參加的調度會,提高涉企案件審執質效,確保類案同判和三個效果的有機統一。
攻難點 典型案件作示范
“方法官,我今天看到法院來了這么多人我很感動,這說明黨和政府是真的為我們這些踏實做事的人撐腰的!”宿松某家居公司的負責人動情地說道。這是2024年8月8日一起強制遷出執行案件行動現場的一幕。
當天,宿松法院執行局30余名干警整齊列隊,頂著酷暑,會同多部門,對宿松某家居公司與汪某某等人返還原物糾紛一案進行強制執行。
宿松某家居公司與汪某某等人返還原物糾紛案,汪某某等人本應按照生效判決書要求,將其占有使用的某公司場地返還給宿松某家居公司,但其拒不返還,家居公司無奈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雖經執行法官多次調解溝通,釋法說理,汪某某等人仍以各種理由拖延。為維護家居公司合法權益,宿松法院決定組織強制遷出。
“考慮到該案案情復雜,遷出面積廣,雙方當事人矛盾較大,辦案人員先后多次前往被執行人戶籍地、工作單位及標的物所在地,廣泛深入調查了解被執行人情況,對可能出現的種種風險進行了評估,制定了詳細的行動方案,多次從法、理、情多角度向被執行人釋法說理,確保強制遷出行動順利進行。”該案承辦人員方濤說。
經過周密部署,經宿松縣委政法委協調,會同屬地政府、公安、檢察、司法等單位,并邀請代表委員現場見證,強制遷出執行行動順利完成,達成預期目標。
該案歷經一審、二審、執行異議、執行復議等法律程序,法律關系復雜;案涉企業4家,涉房屋土地面積萬余平方米,對營商環境影響大,社會關注度高,是一起典型的“骨頭案”。本次強制遷出有力地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對創優法治化營商環境具有示范意義。
近年來,宿松法院以“舍我其誰 由我負責 到我為止”的精神著力解決人民群眾“急難愁盼”問題,出重拳、敲重鼓,以深入攻堅“骨頭案”為突破口,為創優法治化營商環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切實做到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全媒體記者 查燦華 通訊員 任 建)【2024年10月24日第A0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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