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實施辦法》政策解讀
根據《財政部 教育部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退役軍人部 中央軍委國防動員部關于印發<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教〔2021〕310號)精神和國家有關法律制度規定,結合我省實際,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省人社廳、省退役軍人事務廳、省軍區動員局修訂印發了《安徽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現對《實施辦法》進行解讀。
????《實施辦法》建立“1+14”學生資助資金管理政策體系,“1”是《安徽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實施辦法》,“14”是14項配套實施細則,全面梳理整合涵蓋高等教育、中等職業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等階段學生資助相關資金管理細則,兜牢學生資助民生底線。
????一是完善學生資助體系。在普通高校,實施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學業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學費減免、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勤工助學和綠色通道等多元混合資助模式;在中等職業學校,以國家獎學金、免學費、國家助學金為主,學校資助、社會資助和頂崗實習為補充;在普通高中,實施免學雜費、國家助學金等資助項目。
????二是健全投入保障機制。明確14個資助項目資金的資助范圍、補助標準、分擔比例、分配方法等具體規定,要求各級財政部門按資金分擔比例足額撥付資金,同時公辦學校從事業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資金、民辦學校從學費收入中提取不少于5%的資金用于資助學生,保障各項學生資助政策落實。
????三是明確省市縣校責任。明確各級財政、教育、人社等部門和學校在基礎數據審核、學生學籍和資助信息管理、資金安排和使用等方面的職責,對各項資助資金的資助對象、申請條件、申報時間、評審流程、資金發放等方面作出系統、詳細的規定;建立健全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機制,按部門職責開展資金監管和專項檢查,切實加強和規范資金管理。
責任編輯:李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