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召開宿松縣被征收土地地上附著物、青苗補償標準及征收農村村民住宅補償安置辦法制定成果聽證會的公告
關于召開宿松縣被征收土地地上附著物、青苗補償標準及征收農村村民住宅補償安置辦法制定成果聽證會的公告
根據《自然資源聽證規定》第十二條和第十三條之規定,宿松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將于近期對宿松縣被征收土地地上附著物、青苗補償標準及征收農村村民住宅補償安置辦法制定成果舉行公開聽證。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申請參加聽證會須知
擬作為聽證會代表參會的單位或個人,請持單位介紹信(公民個人持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及參加聽證會申請,于2024年8月31日前到宿松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報名。
法人、其他組織報名參加聽證會的,應當在參加聽證會申請中確定擬作為聽證會代表的人員,并寫明其職務及聯系方式,同時附身份證復印件。
聽證會組織部門將根據申請情況確定聽證會代表。
二、聽證會內容
宿松縣被征收土地地上附著物、青苗補償標準及征收農村村民住宅補償安置辦法制定成果
三、注意事項
1、經審核后確定的聽證會代表應當親自參加聽證;
2、聽證會代表應自覺遵守聽證紀律,保守國家秘密,不得喧嘩,不得中途無故退場。屆時應準時參加,逾期不到場且無正當理由的,視為放棄此次聽證。
3、聽證會時間、地址;聽證會具體時間、地址另行通知。
聯系人:汪昕
聯系電話:0556-7817303
特此公告!
宿松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024年8月5日
責任編輯:楊劉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