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補償安置辦法》5月起施行
土地征收事關被征地農民切身利益,為進一步加強土地征收管理,健全和細化土地征收程序、被征地農民征地補償安置制度等,解決征地實施中突出問題,推進土地征收法治化建設,1月16日,安徽省政府新聞辦舉行新聞發布會,對剛出臺的《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補償安置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的背景、主要內容、特點等方面進行了解讀。該《辦法》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辦法》從完善征地補償安置程序、規范政府及部門土地征收實施行為、多元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等多個方面對全省土地征收及補償安置工作作出具體規定。
一是完善征地補償安置程序機制。《辦法》細化了征收土地預公告、土地現狀調查、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及聽證、辦理補償登記、簽訂征地補償安置協議等六個環節的具體要求,明確了實施主體、辦理程序和時限要求。
二是健全土地征收知情權保障機制。《辦法》明確要求征收土地預公告、補償安置方案公告、征收土地公告等各類公告事項應當通過有利于公眾知曉的方式,在擬征收土地所在地張貼公布。在土地現狀調查環節,要求實地查明擬征收土地的位置、權屬、地類、面積等情況,并通知擬征收土地權利人參加,對土地現狀調查結果進行確認,土地現狀調查結果應當在擬征收土地所在地進行公示。
三是完善對被征地農民多元補償保障機制。《辦法》對土地征收補償安置的費用保障和分配規則等作出了具體規定,細化了集體建設用地評估、被征收土地地上附著物、青苗等補償的具體規定,并要求足額列支社會保障費用,將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納入社會保障體系。同時,《辦法》特別強調征收宅基地以及農村村民住宅的補償安置,規定了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安置、提供安置房安置的具體要求,明確安置周期,規定提供安置房安置,無法做到先安置后搬遷的,應當自被征地農戶騰退房屋之日起3年內將安置房屋分配到農戶,確保被征地農民及時合理得到住房安置。
四是建立土地征收行為規范運行機制。《辦法》對政府及相關行政機關在土地征前、征后、補償、安置過程中的行為進行詳細規定,切實規范和約束政府及相關部門征地行為。《辦法》對市、縣(市、區)政府作出征地補償安置決定的相關內容進行補充和細化,確保有章可循。《辦法》規定征收土地預公告、土地現狀調查結果、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征收土地公告、補償費用支付情況等需要公告、公示的事項,應當做好公告、公示現場的信息采集、證據留存和歸檔,充分保障土地征收實施全過程合法合規、真實有效。
五是建立了違法征地責任追究機制。《辦法》以列舉的形式規定了違法實施土地征收的具體情形并明確法律責任。針對在土地現狀調查結果、征地補償安置協議上偽造簽名,貪污、侵占、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地補償安置費用和其他有關費用等違法違規問題,《辦法》規定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該《辦法》土地征收全流程機制更健全、土地征收責任更明確、保障和維護群眾權益更全面,將進一步推動市、縣政府依法規范實施土地征收,減少土地征收領域矛盾糾紛。
責任編輯:楊劉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