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縣生態環境分局辦理首例不予處罰案件
宿松融媒訊 近日,安慶市宿松縣生態環境分局辦理了首例環境違法行為不予處罰案件。
6月,在對該企業的執法檢查中,執法人員發現該企業未辦理項目環評審批手續的情況下,項目即開始建設,此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的相關規定,執法人員主動對該企業負責人宣講生態環境領域建設項目管理相關法律法規、對企業負責人作出批評教育,企業負責人充分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及時將已安裝未投產的生產設備拆除并清理,主動將場地恢復原狀。本案中,鑒于該公司屬于初次違法且未產生危害后果,并能及時改正,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和《安徽省生態環境輕微違法違規行為免罰清單》等相關規定,作出不予行政處罰的決定。
我局在持續保持打擊生態環境違法行為高壓態勢的同時,轉變執法方式,提高執法效能,審慎實施行政處罰,對符合免罰規定的,依法免予處罰,既是生態環境執法“力度”和“溫度”的彰顯,更是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構建“清”“親”型政企關系的重要舉措,引導企業及時糾正違法行為,鼓勵企業自主守法,為全縣經濟高質量發展貢獻力量。
(通訊員 石翔)
責任編輯:戴菊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