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詹某海凍結資金進行返還的公示
為切實維護電信網絡詐騙被害人合法財產權益,減少電信網絡詐騙案件被害人財產損失,依據中國銀監會、公安部聯合發布的《中國銀監會公安部關于印發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案件凍結資金返還若干規定的通知》(銀監發〔2016〕41號)文件規定,我局立案偵查的“詹某海被詐騙案”中被公安機關凍結涉案資金需返還受害人詹某海,現就該案資金返還事項進行公告,內容如下:
2023年12月7日,受害人詹某海在家中玩手機過程中收到陌生微信好友邀請,通過(www.zqzxp6.cc/qoh0)下載“SHEIN”刷單APP,后通過APP內客服指引向對方轉賬。后我局根據被害人詹某海被騙資金流向依法凍結賬號:6228***********1874(戶名:梁某芳,開戶行: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寧科園支行),凍結金額45801.81元。
現被害人詹某海提出凍結資金返還的申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五條之規定及《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案件凍結資金返還若干規定》,由于凍結賬戶內有多筆匯(存)款記錄,按照時間戳無法直接溯源被害人,按照比例返還計算公式計算,擬定給本案被害人詹某海辦理資金返還6075.00元。
涉及與本案涉案賬戶的被害人和其他利害關系人對此凍結資金返還有異議的,請自公示后三十日內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到宿松縣反詐中心辦理(聯系人:張警官、王警官,地址:安慶市宿松縣孚玉西路宿松縣公安局反詐中心,電話:0556-7915110)
宿松縣公安局
二〇二四年五月三十日
責任編輯:姚翠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