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縣生態環境分局運用“四精”工作法推動企業環境信息依法披露
宿松融媒訊 為進一步做好企業環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宿松縣生態環境分局嚴格落實《企業環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辦法》要求,督促企業主體有效履行信息披露責任,社會監督渠道進一步暢通,環境監管效能持續提升。
精心組織,強化企業開展信息披露的行動自覺。第一時間將信息披露有關工作要求傳達至相關企業,組織對《企業環境信息依法披露格式準則》進行深入研學,進一步明確規定、落實責任、規范行為。定期調度企業環境信息披露工作,不斷加強環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健全工作機制,確保企業環境信息披露工作落實到位。
精細排查,動態調整環境信息依法披露企業名單。經調查摸排,將1家因破產清算無法披露的企業及時調出名單,確定2024年度環境信息依法披露企業14家。在2024年度環境信息依法披露企業名單基礎上,嚴格按照《管理辦法》要求,組織對列入全縣重點排污單位、土壤重點的企業名單進行梳理篩查,形成2025年度環境信息依法披露企業名單。
精準幫扶,強化企業環境信息依法披露監督檢查。開展環境信息披露系統填報培訓,通過信息披露工作群、現場培訓、電話指導等方式,就信息披露法律責任、披露主體、披露內容、系統操作等進行詳細講解,及時為企業答疑解惑,解決企業在信息披露系統使用過程中遇到的各種技術問題,保障企業信息披露工作順利開展。
精確審核,確保環境信息披露準確高效。開展企業環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自查專項行動,組織開展自查評估,保障企業環境信息披露內容的完整、真實、準確。在持續提升企業主體責任意識的同時,組織開展縣級審核,對企業披露信息的完整性、準確性等做好監督,對填報不完整、不準確的信息及時予以退回調整,確保信息披露工作按時保質完成。
下一步,宿松縣生態環境分局將進一步加強對企業環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的監督管理,持續健全完善內部機制,注重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加強監督幫扶,依法查處企業未按規定披露環境信息的行為,促進企業自律,確保公眾知情,更好地提升環境監管水平。(通訊員 朱普生)
責任編輯:姚翠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