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前公示】關于宿松縣裕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產5萬噸生物質燃料顆粒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審批前公示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有關規定,經審查,安慶市宿松縣生態環境分局擬對《宿松縣裕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產5萬噸生物質燃料顆粒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作出審批意見。為保證審批的嚴肅性、公正性及公眾知情權,現將該項目環評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本公示發布后5個工作日。如有意見,請于公示期內將書面意見反饋至安慶市宿松縣生態環境分局環境影響評價與排放管理股。
聯系股室:環境影響評價與排放管理股 電話:0556-5651558 (兼傳真)
監督電話:0556-5651558 地址:宿松縣東北新城
郵 編:246500
項目名稱:宿松縣裕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產5萬噸生物質燃料顆粒項目
建設地點:宿松經濟開發區祥和路18號
建設單位:宿松縣裕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環評文件編制單位:安徽陽益環保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建設項目概況:計劃投資101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70萬元),租賃安徽騰創科技有限公司閑置廠區,新建標準化廠房及辦公樓8000平方米、翻修廠房4000平方米和完善相關配套設施,購置加工生產設備設施150臺(套),使用生物質熱風爐進行烘干,項目建成后達到年產5萬噸生物質燃料顆粒。
主要環境影響及環保措施:
(一)加強施工期環境管理工作。 加強施工期環境保護,合理組織施工,避開雨季,減少噪聲擾民,加強現場管理,落實水土保持措施。施工期,在低洼地設置隔油池、沉淀池,施工廢水沉淀后回用于施工,不外排。加強施工期圍擋、覆蓋、灑水等抑塵措施,滿足《施工場地顆粒物排放標準》(DB34/4811-2024)中相關規定。生活垃圾和施工垃圾定期清理,產生的廢料首先考慮分類回收利用,裝修垃圾不得隨意傾倒,應運至指定地點,由環衛部門統一清運處理。
(二)落實大氣污染防治措施。項目運營期廢氣主要為顆粒物。破碎、粉碎粉塵:在工序上方設置集氣罩,經布袋除塵器處理后通過15米高排氣筒(DA001)排放;烘干粉塵:經布袋除塵器處理后通過15米高排氣筒(DA002)排放;生物質熱風爐燃燒廢氣:經布袋除塵器處理后通過15米高排氣筒(DA003)排放;混料、造粒粉塵:在工序上方設置集氣罩,經布袋除塵器處理后通過15米高排氣筒(DA004)排放;冷卻、篩分粉塵:在工序上方設置集氣罩,經布袋除塵器處理后通過15米高排氣筒(DA005)排放。加強無組織顆粒物排放管控,生產車間、物料輸送等需密閉,車間地面粉塵及時清掃,加強廠界綠化。生物質熱風爐燃燒廢氣參照執行生態環境部等四部委聯合印發的《關于印發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綜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環大氣〔2019〕56號)要求,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限值分別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其他顆粒物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級標準限值要求。食堂油煙經油煙凈化器處理后通過煙道引至屋頂排放,排放滿足《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GB18483-2001)小型規模最高允許排放濃度要求。規范化設置廢氣采樣口和采樣監測平臺。
(三)落實廢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項目不產生生產廢水,廠區內實行雨污分流,廠區四周布設截排水溝。廠界外雨水經截排水溝排至周邊地表水體;生活污水經隔油池、化糞池預處理后通過市政管網排入宿松縣城北污水處理廠。落實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實行分區防滲,重點防滲區為危廢間。
(四)落實噪聲污染防治措施。進一步優化布局,選用低噪聲設備,采取設備減震、廠房隔聲、距離衰減等措施,營運期各側廠界噪聲排放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限值。
(五)落實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環衛部門統一清運處置;布袋除塵器和車間地面集塵回用于生產;廢棄布袋外售給物資公司回收利用;熱風爐灰渣外售給其他公司綜合利用。廢潤滑油和廢潤滑油桶屬于危險廢物,應委托有資質單位進行處置。危險廢物的收集、儲存、運輸和處置應符合危險廢物管理相關規定。
(六)落實環境風險防范和環境管理措施。落實《報告表》提出的環境風險防范和環境管理措施,提高全廠環保意識,提升火災防范能力。將環境管理納入企業日常管理范疇,建立和健全環保管理網絡及環保設施運行臺賬。加強對各項環保設施的日常維修管理,實現安全穩定運行。
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意見要求聽證。
責任編輯:姚翠蘭
